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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经济实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都离不开相应的组织活动形式。物流企业经营也同样需要与其社会经济体制和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合理的经营形式。企业经营形式实际上是企业制度及其表现形式的统一体。一定的社会经济体制决定着企业制度,同时也决定着体现企业制度的形式。由于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范围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以及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影响程度都存在着差异,所以,物流企业的两权(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也必然有差异,这样,就在客观上提出了物流企业经营形式多种类的要求。与客观要求相适应,实践中产生并形成了物流企业使用的几种企业经营形式。它们是:租赁经营、股份经营、企业群松散联营和综合商社式企业集团化经营等形式。
1.2.1租赁经营
租赁经营是指企业的资产使用权的定期有偿转让。其实质是对企业经营要素使用权及其完好程度的承包,及对经营手段的全面承包。它和企业承包经营制的区别在于:承包对象不同,承包制包的是经营后果,而租赁制承包的是经营要素使用权;企业承包制经营者的收入主要是工资,而租赁经营者的收入是企业税后缴租后的利润额;租赁制的两权分离程度比承包制高一些,故企业的动力机制比承包制也要强一些。
企业租赁制情况下的经营者同企业的所有者之间形成借贷关系,这也是和承包经营制在内容实质上明显区别之一。承包经营的经营者承担的只是国家或企业主下达给企业的经营成果任务量,企业主(如国家)与经营者之间并无债权债务关系。
目前,由于我国资产市场还不健全,难以确切界定企业资产价格及其合理的收益率,所以,实行企业租赁经营将会导致国家与经营者之间,企业经营者与广大职工之间较为尖锐复杂的利益冲突和其他方面的矛盾。因此,现阶段只适宜对微利或亏损性的小型企业实行租赁经营。
企业租赁经营的实施程序是:由企业主管单位组织资产评估与租金额预算,发布企业租赁经营招标通告;开展投标咨询并接受各投标人的投标书;开标、确定投标答辩人并组织答辩;组织中标候选人发表治厂演讲;协商租赁合同条款并决标;由招标方代表与中标者代表签订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并经公证。
1.2.2股份制经营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某些地区、某些行业需要兴办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先进、产品畅销的现代化程度高的新型企业。这样的企业往往因其资本有机构成高,需投入的资金额大,使单独一家公司或一个主管部门难以开办成功。于是,就在客观经济形势面前产生了创办合资企业的要求。现代合资企业最有效的经营形式,就是实行股份制。
企业股份经营,既是集资的有效形式,又是合理解决各出资方利益分配的有效形式。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在物流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物流企业与工业生产企业之间、物流企业与商业或外贸企业之间,甚至和金融企业之间,出现了许多不同规模的合资企业。特别是沿海和交通枢纽城市,还出现了一些中外合资企业。要想使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上紧密地结合成一个经济实体,最理想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行股份制经营。因为股份制经营是资产、资金上的合作,是财务关系上的合作。这样的合作企业从经济利益上把合作各方结成了命运与共的整体。
所谓股份经营,就是以资产入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分别属于多个所有者的或占有者的经营要素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并对经营成果在货币形式上按入股比率分红的一种企业经营形式。这样一种经营形式,政企职责明显分离;两权分离程度高,能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全面完善;有利于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有利于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企业股份经营的形式多种。按照股东对企业债务的责任分为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前三种形式的股份公司资本总额并不平均分为股份,也不发行股票,且股权不能随意转让。而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注册资本按若干个等额股份构成。股份则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股票持有者为股东。股东对企业债务只以认购股票(股份)承担有限风险。
股份制企业的经营管理高度体现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只有那些真正懂得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股东才有可能被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选为董事。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在董事长领导下集体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它是股份制生产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负责股份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战略、总经理人选、财务予决算、经营计划审批和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现代股份制企业的领导制度。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具有对整个企业的决策、指挥和调度权,是实际经营者。
1.2.3松散联合体和综合商社式企业集团的经营
一、松散联合体的经营
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日益发展的客观经济形势要求物流企业与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和金融企业等各行业的企业之间发展联合经营,以便从规模经济效益上更好地处理企业微观经济利益与国民经济宏观经济利益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但是,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和地区分割的现实状况,使我国的企业在隶属关系、所有制和税利上缴渠道等方面普遍受到程度不等的束缚。虽然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着深层次发展,束缚企业之间合作的因素在逐渐减少或弱化,然而,由自然经济、产品经济和小生产观念长期造成的阻碍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的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的改变毕竟需要经历较长的时期。企业经营者的使命不是消极等待,而是积极创新。为了在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等情况下发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不同所有制的各企业之间的联合经营,同时,又能保护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税利上缴渠道的企业及其所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我国的企业家们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在上述客观条件下仍能联合经营的有效形式,这就是企业群松散联营。松散联营的具体形式有许多种,而在我国物流行业较为常见又较为实用的则是以下两种:
(一) 联销同盟体
联销同盟体是类似卡特尔的松散联营型经济联合体。它既可以是物流业的各个不同专业公司之间的联合销售组织,又可以是物工联营、物贸联营等跨行业的联合销售组织。建立这种松散联营体能够使物流企业在不增加投资和人力基础上扩大或增多商品推销网。它比个别物流企业单独经营数倍、数十倍地增强了市场营销能力。它能够在组织配套承包供应业务的同时,保留并尊重各加盟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从而,保护各加盟单位的积极性而使联营长期存在和发展。但是,它不便于组织对各加盟单位的统一经营。从而,经营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组织都受到明显限制,规模经济效益不明显。而且,个别企业也很可能违背联营协议,使其他加盟企业的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 购销组合体
购销组合体是比联销同盟稍紧密一些的联营形式。它通过各加盟企业间的联购联销协议书,使各加盟者的商品经营业务在规模、范围、网点市场面和资源基地等各个方面都明显地增强了实力。这对于发展或促进社会化大流通是有明显作用的。这种购销组合体既适合于物流行业内部各地各级不同专业公司之间发展经营业务,又适合于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国)的物工联营体,或物贸联合体的发展。特别是对于发展物工联营体购销组合这种联合经营形式更具有深远意义。它将在物工联营体中统一筹划并组织各个工业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业务,把这种处于商品生产过程两端的流通活动统一由物流企业办理,而各个生产企业将集中尽可能多的各种经营要素于产品生产过程。这样,无疑将大大节省生产资金在流通环节的占压,必将形成较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企业就在实质上成了购销组合体的供销部门,而各个加盟的工业企业就相当于是该购销组合体承担不同生产作业任务的车间。显然,发展购销组合体是比联销同盟体更有利于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大流通的。
购销组合体是类似辛迪加式的松散联营。各个成员单位虽然在商业业务上失去了独立性,但是,它们在法律上、生产上和财务上仍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 。从而,它能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要求而发挥其积极作用。
松散联合体的经营管理应当在理事会的主持下进行。理事会是由各个联合体成员企业的法人代表组成的。理事会闭会期间,联合体的经营管理活动由常务理事组织。在理事会主持下,又统一制定的经营方针、经营战略、经营计划和供、产、销合同作为沟通各成员企业之间经济业务的手段。同时,联合体还应组建统一的市场研究机构和商情信息网、统一的科技开发协作委员会、统一的合同管理监察机构和统一的公共关系部。
二、 综合商社是企业集团化经营
综合商社式企业集团是由若干保持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的融生产、流通、金融、技术为一体的为实行共同的市场经营战略而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巨大经济实体,它一般是由一个紧密核心团、以及围绕紧密核心团的半紧密层、松散层和关联层构成的。紧密核心团是几个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相互持股在资金、资产上结成利益与共的经济联合体。半紧密层是由构成核心团的各大企业分别控股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组成的。松散层是由核心团成员控股各子公司(或分厂、分公司)参股的许多中小型企业形成的。关联层是由集团核心团、半紧密层和松散层的各个企业的协作单位形成的。
综合商式企业集团由于其内部广泛存在着持股、控股和参股关系,应当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与成员企业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相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这样由集团统一规划整体性的经营战略与总体经营规划,并实行集中性财务监督与业务指导。各成员企业在贯彻执行集团经营决策与经营计划的前提下开展独立经营。
综合商社式企业集团是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落后经济体制,广泛开展资源优化配置合理组合,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现代化大生产大流通的科学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它有利于低成本、高质量地提供商品和服务;有利于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和重点产品对物资的全面需求;有利于商品进出口业务而调控物资市场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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