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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国际货代
 
 


2.6.1 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
国际货运代理从公元10世纪就开始存在,随着公共仓库在港口、城市的建立,海上贸易的扩大,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逐步发展。由于国际贸易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际货运代理也成为独立的行业,在欧洲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不少国家成立国家级国际货运代理协会。1880年在德国莱比锡召开了第一次国际货运代理代表大会。进入20世纪20年代,国际合作有了更大的发展,1926年5月,16个国家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维也纳成立了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简称"菲亚塔",英文缩写代号FIATA(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Association),总部设在瑞士苏黎世。成立的目的是保障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全球的利益。目前"菲亚塔"已联合了130多个国家的35000多个货运代理。1985年中国对外贸易总公司加入了该组织。
国际货运代理在其发展的历史中,除了促进海上运输向更大规模发展外,也曾先后对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产生和发展起了推动作用。在世界范围,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数量曾一度增多,规模增大,由于代理行业之间的剧烈竞争和相互合并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将逐渐向业务范围广,在国外设有代理和分支机构网点的大企业发展,而在数量上有逐渐减少的趋势。
在1984年以前,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是我国各进出口公司唯一的货运总代理,承担全国对外贸易的运输组织工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对外贸易体制和交通运输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了互相兼营和多家经营的政策,允许多家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外经贸部在1988年6月颁发《审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有关问题的规定》,国务院于1995年6月6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近10多年来,国际货运代理业在我国得到迅速的发展,截至1998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达1600家,我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已形成一定的规模,成为对外贸易运输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6.2 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
(1) 能够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的组织进出口货物运输。根据委托人托运货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最佳的运输路线和最优的运输方案。
(2) 能够就运费、包装、单证、结关、检查检验、金融、领事要求等提供咨询,并对国外市场的价格、销售情况提供信息和建议。
(3) 能够提供优质服务。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中某一个环节的业务或全程各个环节的业务,手续方便简单。
(4) 能够把小批量的货物集中成为组货物进行运输,既方便了货主,也方便了承运人,货主因得到优惠的运价而节省了运输费用,承运人接收货物时省时、省力,便于货物的装载。
(5) 能够掌握货物全程的运输信息,使用现代化的通讯设备随时向委托人报告货物在途的运输情况。
(6) 货运代理不仅能组织协调运输,而且影响到新运输方式的创造、新运输路线的开发以及新费率的制定。
总之,国际货运代理是整个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特别是在国际贸易竞争激烈、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情况下,它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
2.6.3 国际货运代理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在我国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2) 有与其从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3)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4) 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5)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符合下列要求: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高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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